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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局獲悉,10月8日,北京將正式啟動(dòng)補繳社會(huì )保險費基數差額工作。屆時(shí),相關(guān)人員需補繳4月-6月各項社會(huì )保險費基數差額,補繳截止時(shí)間為今年12月31日。
2009年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于今年7月正式公布,因平均工資公布時(shí)間較晚,原定4月開(kāi)始的2010年各項社會(huì )保險繳費工資基數調整延至7月。因此,4月-6月,參保人員各項保費并未按新繳費基數繳納。
北京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繳科科長(cháng)呂建平介紹,今年4月起,北京在職職工社保最低及最高繳費基數分別由去年的1490元、11178元調整為1615元、12111元,社保繳費工資由2009年的3726元調整為4037元。以此為標準,去年工資低于養老保險繳費1615元下限人員,應按照1615元標準補差,月均工資高于11178元上限人員,應按照12111元標準補差;原按3726元繳納養老、失業(yè)保險的靈活就業(yè)人員,應按照4037元新基數標準補差;在街道社保所按照職工平均工資40%和70%繳納社會(huì )保險費享受市級社會(huì )保險補助政策人員,原按1490元繳納養老、失業(yè)保險人員,應按1615元補差;基本醫療原按2608元繳費的,應按2826元標準補差。(丁開(kāi)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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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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