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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信用卡詐騙案,判處被告人周?chē)鴫塾衅谕叫塘,并處罰金7萬(wàn)元。
周?chē)鴫墼的喜心彻痉ㄈ舜怼?007年8月至11月,周?chē)鴫垡怨久x出具證明為其本人、親戚和公司員工先后共辦理20張信用卡,隨后將其中15張信用卡供自己透支套現使用,共計欠銀行本金、利息及滯納金8.5萬(wàn)余元。2008年4月,銀行信用卡中心向周?chē)鴫郯l(fā)出催繳通知函。然而,至同年11月5日止周?chē)鴫廴晕催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chē)鴫垡苑欠ㄕ加袨槟康,以自己及非自己名義申領(lǐng)信用卡后,持卡透支,數額巨大。使用期間超過(guò)規定的限額及期限,經(jīng)發(fā)卡銀行催告還款后超過(guò)三個(gè)月仍未歸還,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吳云 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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