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法院判決廣東格林柯?tīng)栂蚩讫堎r償1.7億元
2008年04月03日 15:26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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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佛山四月三日電 (記者 孫建駒 )據ST科龍(000921.SZ)三日公告透露,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三月三十一日對科龍起訴廣東格林柯?tīng)柶髽I(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及其關(guān)聯(lián)公司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七起民事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廣東格林柯?tīng)栂蚩讫堎r償人民幣一點(diǎn)七億多元。
ST科龍在公告中稱(chēng),已為這七項訴訟的涉訴金額計提了壞賬準備。目前在還沒(méi)有終審結果的情況下,科龍是否可以向格林柯?tīng)柺栈剡@些款項尚不確定。
人們普遍關(guān)注在牢獄中的顧雛軍是否具有償還能力,廣東奕勝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甘宇律師表示,如果法院認定顧雛軍個(gè)人沒(méi)有償還能力,廣東格林柯?tīng)柟緦⒁袚B帶責任。(完)
【編輯: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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