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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ǎng)站發(fā)布通知,從下月起,佛山將調整2009住房公積金匯繳(調整)年度(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的計繳工資基數。調整后,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最高月繳存額為5175元,最低月繳額為155.24元,兩項數據分別較上一年度增加了453元和13.58元。
據了解,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計繳工資基數,由計時(shí)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diǎn)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gè)部分組成,以每年《統計年鑒》公布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參照,作出相應調整。據佛山市統計資料顯示,2008年度佛山市城鎮在崗職工的年人均工資為31047元,月均工資為2587.25元。
現階段廣東省執行的公積金繳存比例標準是“不應低于5%,不得高于20%”。因此,按照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相關(guān)公式計算,2009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為(單位和個(gè)人合計)5175元,最低月繳存額為(單位和個(gè)人合計)155.24元。相比上一年度最高繳存額4722元和最低繳存額141.66元,兩項數據分別增加了453元和13.58元。
另外,通知還指出,根據相關(guān)規定,若按實(shí)際收入計繳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低于155.24元最低繳存額的,應按照最低繳存額繳存。(洪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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