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奸少女的旺角警署探員梁禮仲由警車(chē)押送到九龍城法院。圖片來(lái)源:文匯報
中新網(wǎng)12月2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wǎng)站報道,一名29歲警員涉嫌在旺角警署,強奸一名報案的19歲少女,被控一項強奸罪,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今日被加控3項非禮及1項不誠實(shí)使用計算機罪名。由于警方需進(jìn)一步調查及安排認人,法官將案押后至明年2月24日再提堂,被告不準保釋?zhuān)^續還押警方看管。
控方透露,被告于上月,在旺角警署一樓的認人室,非禮另外3名女報案人或被捕人,年齡介乎16至21歲,由于警方需要更多時(shí)間與其它證人會(huì )面,所以申請將案件押后至明年。而報稱(chēng)被強奸的女報案人在認人過(guò)程已認出被告。
另外,辯方律師申請將被告轉到小欖精神科中心,認為被告有自殺傾向。但裁判官質(zhì)疑,辯方?jīng)]有足夠證據支持,所以現階段不會(huì )做出安排,被告繼續由警方看管。
案情指,被告現職旺角刑事調查隊探員,而被強奸的少女于上月初到旺角警署報稱(chēng)遺失銀包,曾錄口供。被告其后在警方計算機系統找到報案人的個(gè)人數據,約她再到旺角警署錄口供。案發(fā)時(shí),女事主由男朋友陪同到旺角警署,但被告指示女事主的男朋友先行離去,再帶女事主到認人房,將她強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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