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多倫多7月19日電 一家位于魁北克的軍事法庭19日宣判說(shuō),加拿大軍隊上尉羅伯特•塞米雷在槍殺一名受重傷的阿富汗武裝分子事件中不構成二級謀殺,但被認為是可恥行為。
塞米雷為其所犯一個(gè)可恥行為將面臨長(cháng)達5年的監禁,并可能被開(kāi)除出加拿大軍隊。
今年36歲的塞米雷被指控2008年10月于阿富汗赫爾曼德省與塔利班發(fā)生遭遇戰時(shí),開(kāi)槍打死了一名已無(wú)反抗能力且身受重傷的塔利班士兵。塞米雷的律師辯護說(shuō),塞米雷是為該塔利班士兵執行安樂(lè )死。
塞米雷一直沒(méi)有為自己作證,但一名與塞米雷一起巡邏的阿富汗陸軍上尉證實(shí)說(shuō),當他們發(fā)現這名塔利班傷兵時(shí),98%的可能性是活不了的。
據知,這是加拿大軍事法庭首次對槍殺敵方受傷士兵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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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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