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門(mén)8歲女孩欲結束與30歲丈夫婚姻 需交補償金
2008年04月16日 16:58 來(lái)源:環(huán)球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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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未到青春期,也門(mén)一家法庭15日判決結束一名8歲女孩與一名30歲男人的婚姻,但是同時(shí),女孩需向前夫提供賠償。
據英國媒體報道,今年4月,這名8歲女孩的律師和人權組織成員沙塔·納賽爾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女孩和其丈夫離婚,因為女孩的丈夫對其進(jìn)行身體虐待,并強行要求與其發(fā)生性行為。
日前,法院判處結束二人的婚姻關(guān)系,但同時(shí)要求女孩家人向其前夫支付250美元的補償金。
律師表示并不清楚法庭判罰賠償的原因。而且,他稱(chēng),結束婚姻關(guān)系并不等同于準予離婚,女孩的丈夫還可能再次恢復婚姻。(郭芳)
【編輯: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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