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7日電 據韓聯(lián)社報道,負責調查韓國前總統盧武鉉跳崖自盡事件的慶尚南道地方警察署證實(shí),盧武鉉共有31分鐘沒(méi)有受到警衛的保護。從跳崖到被發(fā)現,至少歷時(shí)28分鐘。
慶南地方警察廳長(cháng)李云雨27日下午在調查結果發(fā)布會(huì )上表示,與盧武鉉同行的警衛李某在上午6點(diǎn)14分去凈土苑辦事后于6點(diǎn)17分返回,直到6點(diǎn)45分找到盧武鉉,盧武鉉共有31分鐘時(shí)間沒(méi)有受到警衛的保護。
也就是說(shuō),即使假定于盧武鉉23日6點(diǎn)17分跳崖,也有至少28分鐘呆在貓頭鷹巖石下方。
另外,慶南地方警察廳表示,李某在盧武鉉跳崖后由于未能保護好重要人物而受刺激、自責、激動(dòng)、不安等原因受到心理壓力,因此提供假口供。
警方稱(chēng),警衛是一種特殊職業(yè),擁有忠心和使命感,頭腦中認為應誓死保護被保護人,考慮到這一點(diǎn),相信了李某起初的口供,但在同事的勸說(shuō)和社會(huì )輿論的譴責下,李某整理頭緒并坦白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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