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政府11日宣布,丹麥將不會(huì )就是否簽署《里斯本條約》舉行全民公決。
丹麥首相拉斯穆森當天表示,丹麥內閣認為《里斯本條約》沒(méi)有使丹麥的主權受到影響。他說(shuō),當主權受到影響時(shí),需要舉行全民公決來(lái)決定。如果主權沒(méi)有受到影響,將由議會(huì )對其進(jìn)行表決。
2005年,《歐盟憲法條約》在法國和荷蘭的全民公決中遭到否決。本月13日,歐盟各國元首或政府首腦將在里斯本簽署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里斯本條約》。(秘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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