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前首富霍多爾科夫斯基可能因新指控加刑22年半
2008年01月16日 03:01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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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月16日電 據俄新網(wǎng)報道,因第一項刑事案件獲刑8年的俄羅斯尤科斯公司前總裁米哈伊爾·霍多爾科夫斯基可能還會(huì )因第二項指控案被判22年半徒刑,這是他的律師尤里·施密特向記者透露的消息。
施密特說(shuō),根據俄聯(lián)邦刑法典的三項條款,霍多爾科夫斯基和梅納捷普國際金融集團前總裁普拉東·列別杰夫被指控有罪,其中兩條分別規定處以15年以下徒刑,另一項規定的刑期是10年以下。
他稱(chēng),“俄羅斯法律可部分合并刑期,因此,如果他們被指控的所有罪名成立,其總刑期將是15年加7年半”。
據施密特介紹,霍多爾科夫斯基和別列杰夫被指控犯有俄羅斯刑法典160條(侵吞他人和盜用錢(qián)款罪)、174條(洗黑錢(qián)罪)和174.1條(洗違法所得錢(qián)款罪)提出的罪名。
他同時(shí)指出,二人的律師不知道對自己的被辯護人進(jìn)行第二項刑事訴訟程序的時(shí)間和地點(diǎn)。
施密特說(shuō),“說(shuō)實(shí)話(huà),我不知道審理案件什么時(shí)候和在哪里進(jìn)行”。
他稱(chēng),按照俄羅斯的法律,刑事案件應在犯案的當地審理,因此案件的訴訟程序應在莫斯科的地區法院進(jìn)行。施密特認為,案件將于1月底交由法院審理。
施密特表示,“但是我們近兩周不知道法庭調查會(huì )有什么計劃,我不會(huì )因任何事態(tài)的轉變而感到奇怪,并準備了各種方案!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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