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頒布憲法全民公決法
2008年02月27日 00:42 來(lái)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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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緬甸國家電臺26日報道,緬甸國家和平與發(fā)展委員會(huì )當天頒布了《緬甸聯(lián)邦共和國憲法全民公決法》,并宣布組成由大法官吳昂都為主任的45人全民公決委員會(huì )。
報道說(shuō),憲法全民公決法共有12章31款,全文將刊登在27日出版的官方報紙上。
緬甸國家和平與發(fā)展委員會(huì )本月9日發(fā)表兩項聲明說(shuō),緬甸將于今年5月舉行新憲法草案全民公決,2010年根據新憲法舉行多黨制大選。
緬甸軍政府1988年9月在全國政局動(dòng)蕩數月后接管?chē)艺䴔啵?990年舉行了全國多黨制大選,1993年1月開(kāi)始舉行制憲國民大會(huì )。由于朝野分歧嚴重,制憲國民大會(huì )一度休會(huì )8年。2003年8月,軍政府公布了旨在實(shí)現民族和解、推進(jìn)民主進(jìn)程的七點(diǎn)民主“路線(xiàn)圖”,并于2004年5月恢復舉行制憲國民大會(huì ),重啟制憲進(jìn)程。去年9月,制憲國民大會(huì )完成使命。今年2月19日官方宣布完成新憲法起草工作。(記者張云飛)
【編輯:聞?dòng)?#2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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