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水庫具有221.5億立方米的防洪庫容,是長(cháng)江防洪體系中不可替代的骨干工程。
長(cháng)江防總權威專(zhuān)家介紹說(shuō),三峽工程對長(cháng)江中下游的防洪作用因各河段而異。
對于荊江河段而言:
——可使荊江河段防洪標準從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即遇到不大于“百年一遇”洪水時(shí),經(jīng)三峽水庫調蓄后,可控制枝城流量不超過(guò)56700立方米/秒,沙市水位不超過(guò)44.5米,可不啟用荊江分洪區和其他分蓄洪區。
——遇1931、1935、1954年洪水,使沙市水位不超過(guò)45米,不啟用荊江分洪區,減少淹沒(méi)耕地95.2萬(wàn)畝。
——遇“千年一遇”或類(lèi)似1870年特大洪水,配合運用荊江分洪工程和其他分蓄洪區,可控制沙市水位不超過(guò)45米,使荊江南北兩岸、洞庭湖區和江漢平原避免發(fā)生毀滅性災害。
——為四口建閘控制創(chuàng )造條件,減少分流入洞庭湖的水沙,延緩洞庭湖的淤積。
對城陵磯(洞庭湖與長(cháng)江交匯處)地區而言:
——一般年份基本不分洪(各支流尾閭除外)。
——遇1931年、1935年洪水和1954年特大洪水,可減少本地區的分蓄洪量和土地淹沒(méi)。
對武漢堤防而言:
——可避免荊江大堤潰決對武漢地區的威脅。
——提高了對城陵磯以上洪水的控制能力,配合丹江口水庫和武漢附近分蓄洪區的運用,可避免武漢市汛期水位失去控制。
——減少城陵磯附近的分蓄洪量,提高了武漢市防洪調度的靈活性,還對武漢市防洪起到保障作用。(楊希偉 沈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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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馬學(xué)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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