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七臺河市原副市長(cháng)趙恒太受賄獲刑十四年
2008年10月25日 10:52 來(lái)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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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政府原副市長(cháng)趙恒太(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日前由哈爾濱市中級法院終審裁定,維持以受賄罪判處趙恒太有期徒刑十四年的原判決。
據查,趙恒太在擔任黑龍江省勃利縣縣長(cháng)、縣委書(shū)記期間,收受某選煤公司負責人劉某賄賂人民幣100萬(wàn)元、美元6萬(wàn)元。今年3月,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趙恒太有期徒刑十四年。趙恒太不服上訴。(記者陳寶琨)
【編輯:朱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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