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lái)之際,最高人民法院召開(kāi)新聞發(fā)布會(huì ),介紹了當前毒品犯罪的形勢、特點(diǎn)及全國法院2008年以來(lái)審理毒品犯罪案件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shū)記、副院長(cháng)張軍指出,在當前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人民法院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突出打擊重點(diǎn),實(shí)行區別對待,依法嚴懲嚴重毒品犯罪,對遏制毒品犯罪的發(fā)展和蔓延,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毒品犯罪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
張軍說(shuō),依法嚴懲嚴重毒品犯罪,是人民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一貫立場(chǎng)和做法。近年來(lái),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及有關(guān)法律的規定,積極參加禁毒人民戰爭,高度重視毒品案件審判工作,依法嚴懲嚴重毒品犯罪。2008年,全國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3726件,同比增長(cháng)31.4%;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50307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wú)期徒刑至死刑的16053人,同比增長(cháng)23.7%,重刑率為31.9%,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6.13個(gè)百分點(diǎn)。今年1-5月,全國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4282件,同比增長(cháng)12.07%;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9154人,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wú)期徒刑至死刑的6379人,同比增長(cháng)11.93%,重刑率為33.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7.33個(gè)百分點(diǎn)。
張軍介紹說(shuō),在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人民法院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注重充分發(fā)揮刑罰懲治和預防犯罪的作用,突出打擊重點(diǎn),實(shí)行區別對待。一方面,對于毒梟、職業(yè)毒犯、再犯、累犯、慣犯、主犯等主觀(guān)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危害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將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販賣(mài),誘使多人吸毒,武裝掩護、暴力抗拒檢查、拘留或者逮捕,或者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dòng)等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應判處重刑乃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最高人民法院對報請核準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只要達到了應該判處死刑的標準,堅決依法核準。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量刑時(shí),也綜合考慮毒品數量、犯罪情節、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觀(guān)惡性、人身危險性以及當地禁毒形勢等各種因素,對毒品犯罪實(shí)行區別對待,做到該嚴則嚴,當寬則寬,寬嚴適度,罰當其罪。這種區別對待,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更有利于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數,打擊、孤立極少數,達到預防和減少毒品犯罪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cháng)高貴君公布了5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 (作者: 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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