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3日電 據國家防總網(wǎng)站消息,7月2日,國家防總批復了《遼河流域洪水調度方案》,要求內蒙古、遼寧、吉林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水利部松遼水利委員會(huì )認真落實(shí)方案中確定的各項任務(wù)和措施,做好防御遼河洪水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根據《防洪法》、《防汛條例》及《遼河流域防洪規劃》,結合遼河流域防洪工程現狀,松遼水利委員會(huì )會(huì )同內蒙古、遼寧、吉林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全面總結歷年遼河防汛抗洪經(jīng)驗基礎上,編制了《遼河流域洪水調度方案》,對調度原則、洪水調度、洪水資源利用、責任與權限等作了明確的規定。
據悉,這是國家防總首次批復關(guān)于遼河流域的洪水調度方案。
遼河是中國七大江河之一,做好遼河流域防洪工作事關(guān)廣大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社會(huì )穩定和流域經(jīng)濟社會(huì )可持續發(fā)展大局。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