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六日電 中國繼續完善自己的社會(huì )保險制度:中央政府已下令地方政府編制二0一0年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并提醒它們說(shuō),要保證“專(zhuān)款專(zhuān)用”,不準擠占或挪作他用。
六日,中國對外公布了《國務(wù)院關(guān)于試行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jiàn)》。在該《意見(jiàn)》中,中國政府表示,決定試行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是指社會(huì )保險基金的年度收支計劃。該預算獨立于中國已有的公共財政預算和國有資本經(jīng)營(yíng)預算,需要單獨編報。
根據該《意見(jiàn)》,社會(huì )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平衡公共財政預算,但公共財政預算可以補助社會(huì )保險基金。地方政府根據當地實(shí)際情況,對社會(huì )保險基金提供合理的財政補助。
《意見(jiàn)》對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批以及執行和調整,都制定了相應的程序。在獲得政府批準后,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不能隨意調整。
該《意見(jiàn)》還提醒地方政府說(shuō),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需要注意“收支平衡”,并“適當留有結余”。
據悉,隨著(zhù)經(jīng)濟發(fā)展,近年來(lái)中國開(kāi)始大規模修補甚至重建自己的社會(huì )保險體系,社會(huì )保險體系覆蓋的人群規模逐漸擴大,社會(huì )保險的險種也日益增多。此次編制社會(huì )保險基金預算涉及的險種主要包括:企業(y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失業(yè)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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