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26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多倫多市中區華埠金牛城超市東主陳旺及兩名親戚,因捉賊反被檢控傷人、綁架等罪名一案,剛有重要的新進(jìn)展,被控從陳旺的超市偷走盆栽的小偷,不久前已承認于該店偷竊的罪名,被法官重判入獄30天,以及守行為12個(gè)月。
剛接手該案、專(zhuān)打刑事案的律師林彼得(Peter Lindsay)不諱言,由于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即這名小偷),已承認在其當事人陳旺的超市內偷竊的罪名,并且是個(gè)被重判的罪犯,法官是會(huì )考慮到這點(diǎn)的,就是陳為自衛及保護其店鋪而捉賊,而這小偷也承認了偷竊罪。
林彼得24日向該報證實(shí),這名小偷已于上月17日承認今年5月23日,在陳的超市內偷竊的罪名,以及另一宗約于1年前發(fā)生、也是從一間商店偷盆栽的罪名,兩項罪名各被判入獄30天,以及守行為12個(gè)月,不計算被拘留的10天,兩項刑期同時(shí)執行。
林彼得稱(chēng),據如此重罰可以下的結論,就是這名小偷是有冗長(cháng)的刑事紀錄,一般商店盜竊是絕對不會(huì )如此重判的。他相信陳旺并非首名因捉拿這名小偷而惹上官非的店主,除了陳之外,還有很多同樣的受害人。
陳旺雖于3天前跟這名新?lián)Q的代表律師初步見(jiàn)過(guò)面,但他24日才獲悉這個(gè)會(huì )對他有利的消息。陳旺表示,其案件的“受害人”認了偷竊罪,無(wú)可否認會(huì )對他有幫助,但這仍要視乎檢控官和法官的看法。他盼望法官能夠明白,繼而撤銷(xiāo)對他的指控,或最終能夠洗脫罪名。
林彼得指出,他目前正在準備下月22日的初審,他本身十分同情陳旺,知道對方是名勤奮和正直的店主,捉賊是為了捍衛其店鋪。他今次以非常低的收費來(lái)接該案,皆因這是宗很值得同情的案件,他堅信如陳旺等的市民所持的權利。
他更稱(chēng),他也視今次接該案為“樂(lè )事”,因為打刑事案的律師,都是不會(huì )特別喜歡(被認為是壞人的)其當事人的,所以今次為陳旺這名好人服務(wù),會(huì )給他對該案有一個(gè)優(yōu)勢。
“受害人權益行動(dòng)委員會(huì )”召集人陳弘基也表示,既然本案真正是犯罪的一方已認了罪,是否還要嚴格執行針對陳旺的控罪。他希望今次新進(jìn)展可有助陳旺獲撤銷(xiāo)控罪,因為如今次證明了陳旺捉賊的行為并非沒(méi)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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