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wèn):大姐是媽媽的養女,我們從小一起生活到她結了婚。我來(lái)美拿了公民,是否可為她全家申請到美國呢?爸爸是公民,也就是大姐的養父(Step Father),是否他也可以為我大姐申請?
答:法律上,養子女視同親生子女,享有一樣的權利及義務(wù)。
1.如果,你的大姐是你母親法定上的養女,那么,現在你是公民,你應可為她申請公民兄弟姐妹的綠卡。
2.如果,你的父親是你大姐法定上的養父,他是公民,應也可幫你的大姐,申請公民已婚子女的綠卡。
須注意的是,你及你的父親在申請身分時(shí),親屬一欄里,已有填寫(xiě)你大姐的數據在內。(來(lái)源:美國《世界日報》/聯(lián)合律師事務(wù)所林榮杰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