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wǎng)2月16日電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道,根據加拿大現行法律,已婚夫婦的一方如果不是本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必須出境才能申請定居權。新民主黨籍國會(huì )議員鄒至蕙2月14日表示,她將向國會(huì )提交個(gè)人法案,要求修改這種不近人情、拆散人家骨肉的移民法規定。
導致鄒至蕙打算提出這種法案的緣由,是一對華裔夫妻遭遇的困境。陳太太的丈夫陳先生1995年持觀(guān)光簽證來(lái)到加拿大,1997年他以在祖居國宗教信仰不自由為理由,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難民身份申請,但他的難民身份申請未能成功。陳先生此后便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又從2001年開(kāi)始經(jīng)營(yíng)食品銷(xiāo)售生意,并取得成功。
去年3月,今年40歲的陳先生與今年38歲、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陳太太結婚,隨后他便據此申請永久居民身份?墒,陳太太14日在記者會(huì )上訴苦說(shuō),移民當局要驅逐她的丈夫,警方則在搜捕他,嚇得他每天東躲西藏,全家人整天生活在恐懼中。
當有記者問(wèn)到為何警察要捉陳先生時(shí),陳太太低沉地說(shuō),她也不知道為什幺,不知道為什么丈夫沒(méi)有犯罪,警察還是老找他麻煩。
鄒至蕙認為,一個(gè)加拿大永久居民擔保她的丈夫定居加拿大,并正在透過(guò)合法管道申請永久居留權,在這種時(shí)候移民當局卻下令他須在上月底之前出境,這說(shuō)明本國移民法存在不合情理的地方,必須予以改變。
這位代表多倫多圣三一選區的華裔國會(huì )議員接著(zhù)表示,她下周將向國會(huì )提交一項動(dòng)議案,敦促?lài)鴷?huì )修改現行的移民法,規定允許公民、永久居民的配偶可以在境內申請永久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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