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武漢市人大常委會(huì )獲悉,《武漢市遺體捐獻條例》的修訂由今年的立法調研項目調整為立法項目,這意味著(zhù)武漢市將允許將皮膚等捐獻遺體的全部或部分用于臨床。
據了解,《武漢市遺體捐獻條例》于2003年頒布實(shí)施。但根據該條例,捐獻遺體僅限用于醫學(xué)教學(xué)和科研,除角膜外,其他組織器官不能用于臨床治療。目前武漢有10多家醫院具有開(kāi)展臨床組織移植能力,由于遺體組織來(lái)源缺乏,影響了很多患者的醫療救治。造成了一面是遺體組織資源未能充分利用,一面是患者需求無(wú)法得到保障的現狀。
據武漢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huì )調研發(fā)現,僅某家醫院燒傷科每年大約有150名大面積嚴重燒傷患者需要皮膚移植救治,需要皮膚25至30萬(wàn)平方厘米。
7月15日舉行的武漢市人大常委會(huì )主任會(huì )議認為,為了充分利用捐獻遺體,拯救更多的生命,有必要修訂條例,擴大捐獻遺體的臨床利用范圍,為皮膚等人體組織捐獻提供法律保障。鑒于目前有關(guān)修訂工作已經(jīng)準備成熟,擬于8月下旬提請武漢市人大常委會(huì )審議。(胡新橋 者余飛 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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