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9日電 民政部副部長(cháng)姜力女士今日上午在國務(wù)院新聞辦記者招待會(huì )上表示,《基金會(huì )管理條例》沒(méi)有對基金會(huì )設立的主體有境內和境外的區別,按照《基金會(huì )管理條例》,允許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基金會(huì ),也允許境外的基金會(huì )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
姜力解釋指出,我們了解到有一些外國人個(gè)人和組織有在中國捐贈和設立基金會(huì )的意愿,所以這次《條例》充分考慮了一些外國人和組織的意愿。另外,有一些外國的基金會(huì )也有意愿在中國設立代表處,這次《條例》也允許外國基金會(huì )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外國基金會(huì )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捐贈資產(chǎn)、設立基金會(huì )都要按照《條例》的規定,得到有關(guān)部門(mén)的批準。(據新華網(wǎng)、中國網(wǎng)網(wǎng)絡(luò )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