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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統一要求,西藏制定了上調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shí)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達到30%。
這一方案已于日前經(jīng)自治區政府常務(wù)會(huì )議通過(guò),并自2010年7月1日起執行。
據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huì )保障廳廳長(cháng)姚瑞峰介紹,西藏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個(gè)檔次,分別為730元、680元和630元,調整后將增加到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分別比原標準增加了220元。此外,小時(shí)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6.5元、6.0元和5.5元,分別調整為8.5元、8.0元和7.5元。
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的相關(guān)規定,西藏原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年確定或調整一次。2007年西藏第一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后,由于受拉薩“3·14”事件和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2009年兩年均未對最低工資標準進(jìn)行調整。(文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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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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