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特大雷管爆炸案主犯一審被判死緩
2008年01月08日 16:23 來(lái)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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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爆炸物而引發(fā)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特大雷管爆炸案件的主犯左建軍,近日被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爆炸物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瑞兵等另外8名同案被告人也分別被法院以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爆炸物罪和包庇罪判處2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10月至12月,左建軍從山西省購買(mǎi)了制造雷管的原材料偷運至被告人左俊蘭、王玉堂在內蒙古卓資縣的家中,伙同他人試做雷管。同年12月上旬,他們把一部分原材料和制造工具轉移到烏蘭察布市集寧區橋西一戶(hù)門(mén)市房里和被告人趙瑞兵的岳父家,把制造地點(diǎn)轉移到被告人郭喜仁、張廟生夫婦家中,由被告人米三紅來(lái)制造雷管。同時(shí),左建軍又讓被告人張凱、張智為其制造半成品雷管。到案發(fā)時(shí),二人共制造半成品雷管12.5萬(wàn)多枚。同年12月8日,左建軍在趙瑞兵的幫助下,在集寧區橋西西山路60號租用了民房,由左建民、米大紅在這里非法制造雷管。同年12月28日11時(shí)許,左建民、米大紅在制造雷管時(shí)發(fā)生爆炸,2人當場(chǎng)被炸死,3名無(wú)辜居民被倒塌房屋砸死,另有7人被炸傷,周?chē)?間房屋被炸毀,100多間民房遭到不同程度損壞。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左建軍、趙瑞兵、左俊蘭、王玉堂、郭喜仁、米三紅、張廟生、張凱、張智等9人目無(wú)國法,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爆炸物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制造、運輸、儲存爆炸物罪,依據有關(guān)法律作出上述判決。(記者湯計)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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