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取相機以機內裸照敲詐 上海版"艷照門(mén)"明開(kāi)審
2008年02月28日 15:26 來(lái)源:新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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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上午9點(diǎn),普陀法院第一法庭將公開(kāi)審理上海版“艷照門(mén)”事件。
新民網(wǎng)記者28日從普陀法院獲悉,2007年11月1日,被告人方某在上海市新村路某戶(hù)入室行竊,盜取他人數碼相機一部。隨后,方某發(fā)現相機內存有相機主人與其女友的裸體照片,就以此要挾,將敲詐信塞進(jìn)被害人家門(mén)。被害人以3500元贖回SD卡。(胡彥珣 張敏嫻)
【編輯:吳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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