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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壇醫院護士查房時(shí),掉落的艾滋針頭不慎扎傷陪護者張華(化名)的腳面。事發(fā)后,張華將地壇醫院告上法庭,并索賠12萬(wàn)余元(本報曾連續報道此事)。昨天,朝陽(yáng)法院繼續開(kāi)審此案,盡管當值護士被認為最了解當時(shí)狀況,但她拒絕出庭作證。
昨天上午,帶著(zhù)一個(gè)托盤(pán),地壇醫院代理人走進(jìn)法庭。為了證明護士操作規范,她還當場(chǎng)演示了抽血過(guò)程!俺橥暄,這種針頭和針管是分離的,所以不可能針頭連著(zhù)針管刺中張華腳面!
這名代理人還表示,要不是張華私自在病房?jì)却畲,護士就不會(huì )單手托托盤(pán),針頭也就不會(huì )掉落,“這真的是一個(gè)意外”。
面對代理人的解釋?zhuān)瑥埲A連連擺手稱(chēng),“不是這種針。當時(shí)就是像注射器似的針頭針管,比這種針粗很多。我要求當值護士出庭作證,她最清楚當時(shí)發(fā)生了什么!
地壇醫院代理人則表示,護士魏某經(jīng)歷此事后壓力很大,她愿意接受法官的單獨調查,但不愿意在“這種場(chǎng)合下出庭作證”。同時(shí),該代理人把手一揮指向旁聽(tīng)席稱(chēng),上次張華的證人,其實(shí)就是他所陪護病人的親屬,鑒于證人和張華有利害關(guān)系,且對法庭隱瞞了其真實(shí)身份,所以他們請求法院認定該證人的證詞無(wú)效。
張華則表示,自己的腳面確實(shí)被艾滋針頭扎傷,這完全是當值護士魏某違規操作所導致的。
針對張華的這一指責,地壇醫院代理人表示,醫院完全是按規范做事。張華被扎后,他們一直很負責任地給予治療和安撫,“即使存在過(guò)錯,也是情有可原”。
朝陽(yáng)法院表示,將擇日宣判此案。
(記者劉杰)銆?a href="/common/footer/intro.shtml" target="_blank">鍏充簬鎴戜滑銆?銆? About us 銆? 銆?a href="/common/footer/contact.shtml" target="_blank">鑱旂郴鎴戜滑銆?銆?a target="_blank">騫垮憡鏈嶅姟銆?銆?a href="/common/footer/news-service.shtml" target="_blank">渚涚ǹ鏈嶅姟銆?/span>-銆?a href="/common/footer/law.shtml" target="_blank">娉曞緥澹版槑銆?銆?a target="_blank">鎷涜仒?shù)俊鎭?/font>銆?銆?a href="/common/footer/sitemap.shtml" target="_blank">緗戠珯鍦板浘銆?銆?a target="_blank">鐣欒█鍙嶉銆?/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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