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yè)位置: 首頁(yè) → 新聞中心 → 社會(huì )新聞 |
昨日,河南首起死刑犯“量刑答辯”案終審有果。求愛(ài)遭拒,新鄉男子掐死“女友”、41刀砍死“準岳母”,犯故意殺人罪,26歲的荊新輝被省高院判處死刑。
2008年6月30日凌晨4時(shí)許,在新鄉市保溫瓶廠(chǎng)家屬院,荊新輝入室掐死不愿與其交往的“女友”丁曉琨、41刀砍死被驚醒的“準岳母”。事發(fā)不久,荊新輝被抓獲。今年初,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因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荊新輝被判處死刑,并處罰金1000元,賠償丁全喜2萬(wàn)余元。
一審判決下達后,荊新輝以量刑過(guò)重為由,向河南省高院提出上訴。庭審中,合議庭還置入了相對獨立的量刑答辯程序,引導控辯雙方就被告人的量刑問(wèn)題開(kāi)展了充分的辯論。
省高院審理認為,荊新輝因戀愛(ài)不成即生報復之心,深夜入室,連殺二人,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在當地造成的影響極壞;荊新輝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記者 王紅偉 通訊員 劉改華 曾小潭)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