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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上海8月12日電 (崔健 陳靜)11日,上海市檢察院二分院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對2名韓國公民和3名中國公民批準逮捕。
據悉,以上5人于今年5、6月間, 兩次企圖利用漁船組織中國公民偷渡至韓國。最終五人于2009年6月25日夜,被上海吳淞邊檢民警和水上公安民警抓獲,同時(shí)抓獲涉嫌偷渡人員9名。
經(jīng)記者了解得知:鄭某是韓國首爾人。今年5月,鄭某接到從事偷渡的韓國男子趙某電話(huà),讓他在中國找船,將一些中國公民運到公海,再由趙某安排船只偷渡到韓國。趙某隨后又聯(lián)系了韓國首爾人李某,讓他召集偷渡人員交給鄭某,待偷渡成功,可根據偷渡的人數獲得每人幾千元。
由于李某不太懂漢語(yǔ),便找到中國籍女子白某,讓其擔任翻譯。6月20日,白某用李某的手機招募到6名中國偷渡人員。
同時(shí),鄭某在中國公民姜某及姜的女友林某的幫助下,尋找偷渡用船并試圖召集更多的偷渡人員。6月11日晚,鄭某在兩人的陪同下,到寶山吳淞碼頭看了船,同船主談?wù)摿送刀捎媱,約定成功后付錢(qián)。
鄭某6月25日帶著(zhù)趙某介紹給他的2名偷渡人員在一家咖啡廳同船主會(huì )面,答應給船主20萬(wàn)元運輸費,并支付了定金4700元,確定偷渡時(shí)間為6月26日晚,之后,將2名偷渡人員安排住在吳淞附近的一家旅館,并打電話(huà)召集李某、白某帶領(lǐng)其他6名偷渡人員到旅館集合。
6月25日23時(shí)30分許,上海吳淞邊檢機關(guān)和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抽調近百名民警,對犯罪嫌疑人和偷渡嫌疑人進(jìn)行抓捕,最終鄭某、李某、白某三人另覓住處時(shí)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而姜某、林某則在上海九亭地區落網(wǎng),偷渡人員也在旅館被全部查獲。
據偷渡嫌疑人交代:他們大都來(lái)自福建、吉林等省。一般都是通過(guò)已偷渡到韓國的親友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找到鄭某等人,并于事先向其交納數萬(wàn)元人民幣,欲偷渡至韓國。目前,此案正在進(jìn)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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