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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攜帶仿真槍?zhuān)窬ゲ樗,他卻責怪民警盤(pán)查之前為什么不告知社會(huì ),要搞突然襲擊。
5日夜10時(shí)許,鄭州市特巡警二大隊民警接到舉報,有一男子攜帶槍支,正騎車(chē)沿西環(huán)走。
接警后,民警趕往報案人所述的位置將嫌疑人控制。
經(jīng)查,該男子姓黃,項城人,無(wú)業(yè)。他攜帶的為氣壓式管制仿真槍?zhuān)O計用彈為塑料式圓形彈。民警表示,這種仿真槍威力很大,子彈射程在30米左右,如射擊到眼睛等要害部位,有致命危險。
黃某稱(chēng),這是給兒子買(mǎi)的玩具槍。民警要查扣這把槍?zhuān)S某情緒很激動(dòng),責怪民警巡邏盤(pán)查之前為什么沒(méi)有事先告知社會(huì ),為什么要搞突然襲擊。當民警要將其移交到派出所進(jìn)行處理時(shí),其妻子也趕到現場(chǎng),阻撓執法。目前,此案已移交到電廠(chǎng)路派出所處理。(河南商報)(記者 邢軍 通訊員 楊天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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