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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女士問(wèn):公司與我簽訂的勞動(dòng)合同約定每月工資1500元,試用期兩個(gè)月,但卻規定試用期工資為每月500元。我能提出異議嗎?
北京律師事務(wù)所王律師解答:依據《勞動(dòng)合同法》規定:勞動(dòng)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dòng)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因此,你有權要求提高試用期工資標準。(記者唐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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