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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寧德6月25日電 (呂巧琴 李松)在國際禁毒日到來(lái)之際,一個(gè)涉及制造、販賣(mài)、運輸“產(chǎn)銷(xiāo)一條龍”的家族涉毒團伙在福建寧德市受審,31名涉案人中11人被以販賣(mài)、運輸、制造毒品等罪判處死刑或死緩。
記者25日從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近日公開(kāi)宣判的這起特大制造、販賣(mài)、運輸“產(chǎn)銷(xiāo)一條龍”家族涉毒團伙案件,涉及31名被告人,販賣(mài)毒品K粉367.69千克、運輸274.369千克、制造446千克,涉案人數多,毒品數量大。
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涉案31人彼此之間大部分是親朋好友關(guān)系,有的甚至是兄弟姐妹或夫妻關(guān)系。
據透露,2008年3月間,被告人陳石平與被告人林杰、黎明預謀共同制造毒品K粉。被告人陳石平、林杰出資、準備制毒原料、提供制毒場(chǎng)所,被告人黎明安排技術(shù)人員制毒;被告人陳石平先后糾集了被告人陳石龍、陳大茂、黃壽梅、陳昌華、陳石蓮等人參與制毒,被告人黎明先后安排被告人劉袁、向遠富等人參與制毒;制出的K粉由被告人陳石平為主販賣(mài),從而形成了以被告人陳石平為首要分子,被告人陳石龍、陳大茂、黃壽梅、黎明、林杰、向遠富、陳昌華、陳錦妹為集團成員的制造、運輸、販賣(mài)毒品犯罪集團。
經(jīng)查明,該犯罪集團向被告人許士祥、張春及徐銀華等人購買(mǎi)制毒原料羥亞胺共計45袋1125千克,先后在寧德福安市溪柄鎮塘灣村田間、福安市城陽(yáng)鄉赤嶺村20號、福安市穆云鄉上洋新村陳石龍家、穆云鄉上洋村陳第二舊宅等地制造毒品,至2009年1月先后12次共制出K粉446千克。
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間,被告人陳石平伙同犯罪集團部分人員,將犯罪集團制出的毒品K粉運至不同地點(diǎn),分別賣(mài)給被告人邱金弟、林杰、陳浩、趙岳釧、高麗殷及黃洪鈴等人,并指使其妻子被告人陳錦妹收取部分販毒得款。
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該犯罪團伙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組織成員相對固定,有明確的分工,犯罪時(shí)間跨度長(cháng),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集團犯罪。
最后,該院依法分別以販賣(mài)、運輸、制造毒品等罪名判處被告人陳石平、陳大茂、陳石龍、邱金弟4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陳敬文、黃壽梅、林杰、黎明、向遠富、陳鈴華、陳昌華7人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他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gè)月至無(wú)期徒刑不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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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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