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懷柔農民高連友、劉瑞蓮夫婦因被控殺死34歲的兒子,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他們的兒媳付艷玲因伙同犯罪而同時(shí)受審。
劉瑞蓮、高連友育有三子,死者高昌林是老三。高昌林從小就不服管教,成年后不務(wù)正業(yè),酗酒鬧事,作惡村里,人見(jiàn)人怕,高昌林還經(jīng)常凌辱打罵父母和妻子付艷玲。劉瑞蓮、高連友、付艷玲因無(wú)法忍受高昌林給家庭造成的痛苦和惡劣影響,在劉瑞蓮的提議下,三人預謀采用投毒和勒頸的方法殺害高昌林。
2007年7月11日,劉瑞蓮三人在懷柔區家中,先讓高昌林喝下?lián)接小皵硵澄贰钡陌拙,次日凌晨一點(diǎn),趁高昌林昏睡之際,三人用繩索猛勒高昌林頸部,致其窒息死亡。
劉瑞蓮今年已60歲,身體向來(lái)不好,因患嚴重的心臟病,被捕不久就取保候審。高連友及付艷玲被捕后收押。
在法庭上三人均對自己的殺人行為供認不諱。
在舉證環(huán)節,法庭出示了村委會(huì )、村支部和村民近百人聯(lián)名提出的申請,希望對高連友夫婦從輕發(fā)落。
據了解,死者高昌林和付艷玲有一個(gè)5歲的兒子,現一直由村委會(huì )代為照顧。當法官提出,孩子將送回付艷玲娘家或者送至福利院,付艷玲當場(chǎng)落淚,情緒失控跌坐在地痛哭失聲。
因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殺人,情理雖在,但法理難容,三人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法庭當日并未對此案作出宣判。(記者:王玉平、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