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9日電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陳水扁龍潭案判刑定讞,已經(jīng)移到臺北監獄服刑,陳水扁辦公室為了方便連絡(luò )事宜,已經(jīng)在臺北監獄附近尋找辦公地點(diǎn),設立對外窗口,扁辦主任陳淞山表示,設立地點(diǎn)會(huì )在簽約完成,對外公布。
陳水扁入監到臺北監獄服刑,扁辦和陳水扁兒子陳致中陸續前往探視,為了方便相關(guān)連絡(luò )事宜,扁辦和本土社團準備在臺北監獄附近租屋,做為對外連絡(luò )窗口之一。
至于“救扁小組”辦公地點(diǎn)會(huì )不會(huì )一樣移到桃園,陳淞山強調還是在臺北。有關(guān)桃園設立的地點(diǎn),陳淞山加以保密,表示會(huì )在近日簽約完成后,再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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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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