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司法黃牛案二審被改判9年有期徒刑
2008年06月26日 14:07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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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6月26日電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前臺當局“總統府副秘書(shū)長(cháng)”陳哲男司法黃牛案,臺灣“高等法院”今日二審宣判,陳哲男改判9年、褫奪公權6年。此案還可以再上訴。
2006年12月13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哲男12年有期徒刑,禠奪公權4年,不法所得600多萬(wàn)元新臺幣必須全數歸還給相關(guān)人員。居中策應的“白手套”楊醫師,則因為有供出部分案情,被轉為污點(diǎn)證人,處以1年有期徒刑,緩刑4年。
一審判決書(shū)曾指出,陳哲男深受陳水扁倚賴(lài),但不知“愛(ài)惜羽毛”,貪圖私欲,還說(shuō)他敗法亂紀,罄竹難書(shū)。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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