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shí)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十月三十一日通過(guò)“融資公司法”草案,被外界視為“地下錢(qián)莊”將可順勢合法化,草案內容規定自然人年利率上限為百分之二十,法人的上限為百分之三十。圖為市面街道的借貸放款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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