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3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shí)報》報道,臺“監察院”針對“江國慶案”糾正“國防部”,也同時(shí)掀出早年臺軍中辦案酷刑逼供的黑暗面,知情人士指出,當時(shí)負責調查“江國慶案”的“空軍反情報總隊”,在臺軍中所有單位中是以?xún)春仿劽,隊中有?zhuān)搞兩面手法的“黑白雙煞”,甚至有女性成員的“女羅剎”,而在刑求逼供上也真有“十大酷刑”,經(jīng)軟硬兼施后“辦成”不少大案。
據了解,“監委”鎖定的這批當年“空軍反情報總隊”成員,因習慣于以酷刑求證據,部分人員已在后來(lái)的空軍彈藥庫失竊案調查中,因非法刑求遭判刑入監,此后臺軍中酷刑求證的風(fēng)氣才收斂,現在辦案更沒(méi)人敢再酷刑逼供。
報道稱(chēng),對于“監委”指這批人對江國慶違法施以禁閉、疲勞訊問(wèn)、誘導訊問(wèn)等手段,連續37小時(shí)“疲勞轟炸”,知情人士說(shuō),“疲勞轟炸”是最普通的手段,“反情報總隊”還有很多酷刑逼供花樣。
有知情人士說(shuō),為了逃避驗傷,酷刑逼供通常會(huì )讓嫌疑犯痛苦的不露痕跡,例如有一種廢人雙腿的方式,只要在審訊過(guò)程中,用竹片持續輕拍嫌犯腿部,在皮膚略紅后澆上冰水,再蓋上麻布,持續用電風(fēng)扇吹,讓冰氣滲入毛細孔,連續反復三回,嫌犯在過(guò)程中若不認罪,雙腿不到三年就會(huì )因為嚴重風(fēng)濕形同殘廢無(wú)法行走。
酷刑逼供中,最常用的是坐冰塊、灌辣椒水,或在衣服中倒碎冰。
此外,該知情人士也表示,當年臺軍中酷刑逼供有其背景,主要是當時(shí)沒(méi)獨立的軍法部門(mén),各軍種總部的軍法處中,軍事檢察官要辦案根本無(wú)兵可用,通常遇重大案件,主官都會(huì )交由擁有較多人力和資源的“反情報總隊”處理,當時(shí)各總部權力很大,在辦案壓力下酷刑逼供已成常態(tài),江國慶若被刑求逼供,也不意外。
小資料:江國慶案
1996年9月12日臺“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站員工的5歲幼女被人發(fā)現遭奸殺在廁所,經(jīng)測謊結果只有士兵江國慶一人未通過(guò),江國慶被進(jìn)行訊問(wèn)并自白,初審被以強奸殺人罪判處死刑。之后,江國慶卻翻供,聲稱(chēng)是遭到酷刑逼供才承認犯案。12月26日,隔年3月27日,“國防部”覆審,以證據不足及江國慶被刑求,撤銷(xiāo)判決發(fā)回更審,但是空軍方面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事法官審理,6月17日判處死刑,8月14日江國慶被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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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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