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3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政務(wù)次長(cháng)”黃世銘13日獲“立法院”同意出任“檢察總長(cháng)”,黃世銘表示,1周內會(huì )分批與特偵組檢察官面談,了解辦案狀況與證據程度,以上任2年內把現有案件結清為目標。
黃世銘說(shuō),他計劃上任1周內單獨與每名特偵組檢察官面談,了解留任意愿與辦案情況,F有14名檢察官要全換或部分更動(dòng),他沒(méi)有既定想法,若有必要增補人力,他會(huì )遴選操守好、能力佳、辦過(guò)大案的優(yōu)秀檢察官,“當然,口風(fēng)緊不緊,也是考慮因素之一”。
目前特偵組手頭案件,包括華航購機案、機場(chǎng)捷運仲裁案、華揚史威靈案、國民黨三中案、前“行政院長(cháng)”謝長(cháng)廷政治獻金案、首長(cháng)特別費案,以及眾所矚目的319槍擊案。
另外,陳水扁先前為前“調查局長(cháng)”葉盛茂泄密案到臺北地檢署作證時(shí),告發(fā)李登輝涉及5100萬(wàn)美元洗錢(qián),以及前國民黨投管會(huì )主委劉泰英所涉“國安”密帳案,北檢前年將案件移特偵組,特偵組并已將5名疑似人頭戶(hù)的隨扈限制出境。
“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cháng)”任期4年不得連任。黃世銘表示,雖然個(gè)案內容都需厘清,但他希望能在上任2年內,視證據充分與否,把現有案件結清,以不負全民期待。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