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限制陳水扁出境?臺檢方內部出現兩派意見(jiàn)
2008年04月17日 08:21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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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4月17日電 陳水扁在機要費案中被認定和其妻子吳淑珍是貪污共犯,臺灣“最高檢察署”昨天指出,將等陳水扁卸任再依法處理。臺檢方特偵組內部對于如何處理出現兩派意見(jiàn):有人建議盡快分案將陳水扁限制出境;也有人認為應禮遇卸任領(lǐng)導人,不宜作出強制處分。
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特偵組一些檢察官擔心,萬(wàn)一將來(lái)陳水扁被起訴或判刑確定,卻事先離境,甚至真如傳言指出可能一卸任就離開(kāi)臺灣,外界到時(shí)候會(huì )怎么批評檢察體系?特偵組擔得起這樣的責任嗎?
而臺“檢察總長(cháng)”陳聰明表示,陳水扁目前仍享有“刑事豁免權”,因此相關(guān)案件在5月20日之前應停止偵查;陳水扁卸任后,特偵組會(huì )分案處理,以被告身份傳喚陳水扁到案說(shuō)明。至于是否限制出境,檢方表示必須看有無(wú)具體事證及必要。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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