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應付官司后續策略:抗告、"釋?xiě)?、陳情
2008年12月31日 08:56 來(lái)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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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2時(shí),臺北地方法院召開(kāi)前臺灣地區領(lǐng)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jīng)過(guò)長(cháng)達12多小時(shí)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cháng)蔡守訓30日2時(shí)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jiàn)。圖為3時(shí)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chē)押著(zhù)陳水扁開(kāi)出臺北地院,前往臺北看守所。 中新社發(fā) 陳立宇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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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12月31日電 臺灣《中國時(shí)報》今天在要聞版塊刊出報道,陳水扁再度遭到羈押,扁辦幕僚表示, 陳水扁短時(shí)間之內已無(wú)法出來(lái),因此,在開(kāi)庭前已爭取時(shí)間做好各方準備評估。在司法訴訟上,將繼續提出聲請法官回避,并將就羈押提出抗告,一旦抗告駁回,將就檢方抗告權部分聲請“釋?xiě)棥;并就扁訴訟權“被剝奪”部分采取行政救濟至“監察院”陳情。
陳水扁律師鄭文龍指,裁定結果并不意外,律師們早知情況相當不利,但也不能“坐以待斃”,他一定會(huì )提出抗告,也會(huì )繼續聲請法官回避。
目前陳水扁已將辦公室委請前“總統府秘書(shū)長(cháng)”陳唐山主持。陳水扁方面欲串聯(lián)“獨派”“取暖”,“二•二八”將舉辦“建國會(huì )議”,要前“考試院長(cháng)”姚嘉文、游錫堃等人協(xié)助。
扁幕僚和律師團更打算,一旦抗告遭法院駁回,就要就“檢方?jīng)]有抗告權”部分聲請“釋?xiě)棥;同時(shí)要就陳水扁在羈押后訴訟權“遭到剝奪”采取行政救濟,律師團們將到“監察院”陳情,力陳法院“違法分案”,“違法法定法官”原則。
【編輯: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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