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特林還有機會(huì )參加倫敦奧運 保留繼續上訴權利
2008年01月03日 10:56 來(lái)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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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奧運會(huì )男子百米冠軍、美國名將加特林因“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積極配合有關(guān)方面對巴爾科實(shí)驗室的調查,一個(gè)由3人組成的仲裁委員會(huì )決定對他從寬處理,把此前對他實(shí)行的8年禁賽期縮短為4年。
這樣,25歲的加特林還有機會(huì )參加2012年倫敦奧運會(huì )。而且他仍有權利向國際田聯(lián)或體育仲裁法庭提起上訴,要求“減刑”。
2006年4月,加特林的一次賽后藥檢結果呈陽(yáng)性。由于這已是他第二次被查出使用禁藥,按規定應當受到終身禁賽處罰,但加特林表示,他愿意與美國反興奮劑機構合作。同時(shí)考慮到加特林首次使用興奮劑是為了治療精力分散的病癥,美國反興奮劑機構決定禁止加特林參賽8年,但保留他向仲裁委員會(huì )上訴的權利。
【編輯: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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