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9日電 昨天(28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證實(shí)東方神起三名成員英雄在中、細亞俊秀和秘奇有天對SM娛樂(lè )公司提起100億韓元訴訟。
韓國《中央日報》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稱(chēng):“東方神起的英雄在中(本名金在中)、細亞俊秀(金俊秀)和秘奇有天(樸有天)3名成員以‘合約期限過(guò)長(cháng)不妥’為由,對經(jīng)紀公司SM娛樂(lè )提起了要求確認專(zhuān)屬合約無(wú)效的訴訟請求!
成員們主張“合約期限是從出道起一直到13年之后,這實(shí)際上就是終身合約,如果解除合約,成員們需要支付的損失賠償費太多了,這是不妥當的專(zhuān)屬合約”。他們又補充稱(chēng)“SM方面通過(guò)無(wú)效合約取得了不正當利益,因此,他們應先支付給每名成員10億韓元補償,最后還要支付每名成員100億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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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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