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5日電 賈靜雯爭女案昨日在臺北舉行公聽(tīng)會(huì ),但賈靜雯缺席,她的新任律師蔡惠子透露新進(jìn)度,指孫志浩在賈上周五提出抗告、并聲請延長(cháng)假處分之際,也已委托律師聲請假處分,希望能早日把女兒梧桐妹帶到美國念書(shū)。孫志浩昨認為公聽(tīng)會(huì )不至于影響判決,也批評陶晶瑩所談諸多謬誤,希望她能客觀(guān)地看完美國的判決書(shū)。
臺灣《蘋(píng)果日報》消息,當初賈靜雯赴美爭女,美國法院基于管轄權交給臺灣法院審理,假處分便是設定梧桐妹可以先待在媽媽身邊直到9月30日。但一審結果賈靜雯不服,除了在上周五提出抗告,也聲請延長(cháng)假處分時(shí)間;而孫志浩表面按兵不動(dòng),還表示“如果是我輸了官司,絕不會(huì )抗告”,其實(shí)他的律師團隊也在上周聲請假處分,要求在9月30日前帶走女兒。
賈否認最后溫存
對此賈靜雯十分不滿(mǎn),她對蔡惠子表示,所謂在美國溫存2夜的事是不實(shí)的情況;蔡惠子則說(shuō),孫志浩以臺灣多八卦、狗仔為由要帶走女兒,“其實(shí)八卦都是孫志浩在放話(huà),根本是在利用媒體傷害她”。
不過(guò),賈靜雯的抗告書(shū)送去法院后,要等到庭期分出來(lái),恐怕還要再10到20天,勢必超過(guò)9月30日,蔡惠子說(shuō),雙方目前都已提出新要求,法官一定會(huì )在30日之前做出新的處理意見(jiàn)。
孫志浩的律師蔡亞寧則說(shuō),的確已提出聲請假處分,因為女方很不理智,她認為公聽(tīng)會(huì )不會(huì )影響判決,法官本來(lái)就是基于子女最大利益來(lái)判。孫志浩也說(shuō):“這不是正規途徑,應該相信司法!彼麖娬{,“當初美國法官當庭致電臺灣地區法官,確認將以小孩最佳利益為原則判決,加上女兒在臺灣生活時(shí)間居多,才將案件轉回臺灣,當時(shí)堅信司法的賈,現卻因不得所愿而批‘黑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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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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