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娛樂(lè )圈吸毒的新聞層出不窮,先有臺灣地區蕭淑慎復吸毒品被抓,后有第六代導演領(lǐng)軍人物之一張元、攝影師謝征宇、藝術(shù)家米丘等演藝圈人員,因吸毒被警方治安拘留。而昨天傳出新聞,歌手謝東復吸毒品再次被抓……為什么毒品會(huì )在演藝界如此蔓延?
究竟為什么藝人吸毒會(huì )變成普遍現象,有人說(shuō)是因為空虛好奇、尋求刺激。其實(shí)藝人吸毒的原因有多種,一方面目前演藝界競爭空前激烈,新舊交替異?焖,前一秒可能一夜成名,后一秒可能無(wú)人問(wèn)津,即使當紅的藝人,也日夜擔心被淘汰,如此之大的心理落差之下,承受能力稍差的人就可能選擇逃避,而毒品就成為了避難所。另一方面,走紅的藝人是天之驕子,享盡榮耀,但精神生活非?仗,毒品成為新的刺激的滋生地,所以沉淪下去。還有不少人因為圈子的關(guān)系,跟風(fēng)、趕時(shí)髦,昂貴的毒品成了另類(lèi)的炫耀……
國家對走私、運輸、制造、販賣(mài)毒品或非法持有毒品,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會(huì )進(jìn)行重判,但吸毒行為卻不構成犯罪,只屬于自損行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對吸毒的處罰是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謝東復吸毒品僅僅被判罰10天拘留,張元剛吸毒被抓,又能輕易地從吸毒事件中脫身,準備拍攝新片……
身處演藝圈的都是公眾人物,尤其是一些演員,對觀(guān)眾影響非常大,尤其是缺乏判斷力的青少年,會(huì )對他們的行為進(jìn)行模仿,他們身上擔負著(zhù)教化、傳播的社會(huì )責任,藝人明星吸毒對于社會(huì )危害不小。所以,除了對吸毒者的法律判罰之外,更應加強對藝人的道德約束與社會(huì )性制約。如某些國家和地區實(shí)行“道德制裁”:藝人如果發(fā)生吸毒丑聞,他的相關(guān)節目會(huì )被取消,廣告會(huì )被撤下,讓他們消失在公眾的視野中,他們會(huì )陷入失業(yè)的困境。這種“道德制裁”產(chǎn)生了強大的壓力和約束力,是否值得我們借鑒呢?(周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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