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3日電 劉家昌、甄珍(本名章家珍)夫婦,被控掏空國民黨黨產(chǎn)6億余元(新臺幣 下同)案,"臺北地檢署"傳喚兩人10次未到案后,已于去年12月間發(fā)布通緝,時(shí)效至2017年12月25日。劉家昌昨在香港說(shuō):“拜托趕快起訴我!”并說(shuō):“我不會(huì )回臺灣,直到陳水扁下臺!
據臺灣媒體報道,去年媒體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這起案件,屢傳劉家昌夫婦未到將被通緝時(shí),劉家昌還在各大報刊登廣告指稱(chēng),6年來(lái)未曾接過(guò)檢方傳票,且檢察官執法犯法,將案情泄漏給媒體,同時(shí)也否認掏空國民黨黨產(chǎn)。
不過(guò),檢調調查發(fā)現劉家昌、甄珍兩人分別自1999年、2001年離境后,迄今都未曾返臺,北檢負責偵辦這起案件的兩名檢察官,共計10次分別以傳票及透過(guò)律師轉達,請劉家昌、甄珍到案說(shuō)明,兩人始終未返臺,檢方于是發(fā)布通緝。
劉家昌說(shuō):“臺灣人鬼不分,大家比不要臉,8年來(lái),一到選舉就要把我拉出來(lái),我習慣了!彼驼缯涠急硎炯{悶:“我們是被告,那誰(shuí)是原告?”他更炮轟:“檢察官是最?lèi)盒牡穆殬I(yè),從沒(méi)有跟我接觸過(guò),卻老是放話(huà)'不排除'要起訴,這樣的字眼讓我想吐,拜托趕快起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