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此一說(shuō)
爭產(chǎn)不影響爭女
孫志浩稱(chēng)自己財產(chǎn)不如賈靜雯,對爭監護權會(huì )否有不利影響,律師謝震武說(shuō),法院同時(shí)會(huì )衡量社會(huì )上撫養小孩的平均支出,假使一對夫妻離婚,其中一人月入百萬(wàn),另一人月入千萬(wàn),都具備養小孩的條件時(shí),經(jīng)濟能力就不再是法官考慮的最重點(diǎn)。
事件回放
●2005年1月,賈靜雯和孫志浩奉女成婚。
●2006年,開(kāi)始傳出賈靜雯婚變消息。
●2009年4月,賈靜雯在臺北召開(kāi)新聞發(fā)布會(huì ),呼吁社會(huì )幫忙找尋女兒。隨后有消息稱(chēng),女兒被老公孫志浩帶到了美國。
●2009年9月,賈靜雯赴美尋女,隨后在美國辦理離婚手續,與夫家展開(kāi)爭女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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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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