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澳門(mén)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huì )的具體任務(wù)是什么? 。 9 9 8 年 4 月 2 9 日 , 第 九 屆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huì ) 第 二
次 會(huì ) 議 正 式 通 過(guò) 了 《 關(guān) 于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huì )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籌 備 委 員 會(huì ) 組 成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籌 備 委 員 會(huì ) 作 為 全 國 人 大 的 一 個(gè) 工 作 機 構 , 其 擔 負 的 具 體 任 務(wù) 有 九 項 : (1) 籌 組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第 一 屆 政 府 , 包 括 制 定 第 一 屆 政 府 推 選 委 員 會(huì ) 和 行 政 長(cháng) 官 人 選 的 具 體 產(chǎn) 生 辦 法 , 并 按 此 辦 法 產(chǎn) 生 推 委 會(huì ) , 推 選 第 一 任 行 政 長(cháng) 官 人 選 , 決 定 第 一 屆 政 府 機 構 的 設 置 等 ; (2) 制 定 第 一 屆 立 法 會(huì ) 的 具 體 產(chǎn) 生 辦 法 ; (3) 制 定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司 法 機 關(guān) 的 具 體 產(chǎn) 生 辦 法 ; (4) 提 出 與 平 穩 過(guò) 渡 有 關(guān) 的 重 大 法 律 問(wèn) 題 的 處 理 辦 法 , 包 括 與 基 本 法 抵 觸 的 澳 門(mén) 原 有 法 律 的 處 理 辦 法 , 提 請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huì ) 審 議 ; (5) 制 定 市 政 機 構 的 過(guò) 渡 辦 法 ; (6) 關(guān) 注 并 提 出 為 澳 門(mén) 經(jīng) 濟 、 社 會(huì ) 、 文 化 等 方 面 平 穩 過(guò) 渡 及 治 安 穩 定 應 采 取 的 重 大 措 施 和 有 關(guān) 政 策 性 建 議 ; (7) 提 出 關(guān) 于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國 籍 法 》 在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實(shí) 施 的 建 議 , 提 請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huì ) 審 議 ; (8) 提 出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慶 典 儀 式 和 慶 祝 活 動(dòng) 方 案 ; (9) 處 理 與 籌 備 成 立 澳 門(mén) 特 別 行 政 區 有 關(guān) 的 其 他 重 大 事 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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