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二日電 (記者 王巖 孫宇挺)中國國務(wù)院今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提請審議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實(shí)施管轄的議案。
將于明年七月投入使用的深圳灣口岸是為了緩解內地與香港陸路通關(guān)壓力而建立的,由于大橋港方一側條件所限,其口岸區設在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國務(wù)院港澳辦副主任陳佐洱指出,香港要對港方口岸區進(jìn)行有效管理,不僅涉及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還涉及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在港方口岸區的適用問(wèn)題。依照憲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作出決定,具有最充分的法律地位和權威。
草案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深圳灣口岸啟用之日起,對該口岸所設港方口岸區依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實(shí)施管轄。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作出授權決定后,香港特別行政區將采用租賃的方式從深圳市政府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港方口岸區的范圍將由廣東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協(xié)商提出方案,報請國務(wù)院批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