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競技場(chǎng)上,眾目睽睽之下,奧運冠軍孫福明在教練的授意下“哭讓”全運會(huì )金牌,舉座嘩然。此時(shí)此刻,柔道這項講究心智之力、禮儀之美的運動(dòng)“道”意何存?體育精神又何以依附?
這是全運會(huì )競賽規程、也是中國體育的悲哀。如果沒(méi)有十運會(huì )匪夷所思的“雙記分”制,孫福明就不會(huì )那么輕易地被對手推倒在地,解放軍男子100公斤以上級的魏向軍也不會(huì )創(chuàng )下1秒扳倒山東老鄉的“一本”勝績(jì)。
計算獎牌規定,無(wú)疑是各省市項目設立、人才培養乃至比賽策略的指揮棒和導向儀。一旦不戰而仍保金牌,又送了個(gè)順手人情,自然會(huì )有人選擇。最嚴重的是,這種明顯違背體育道德、違反選手意愿、損害觀(guān)眾權益的做法,由于后面有競賽規程這把“尚方寶劍”作依仗,卻成了荒唐、可鄙但卻“合法”的舉動(dòng),“雙記分”制的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可見(jiàn)一斑。這種制度必須改革。
另一方面,體育除了規程、規定外,還有體育道德、體育精神,決不能在“合乎規定”的名義下做荒唐、丑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