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8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shí)報》報道,被控率眾沖撞高雄“地檢署”的“立委”邱毅,27日上午被拘提到庭后,在前后共十一個(gè)鐘頭的審訊中,他直指法官非法拘提,將聲請賠償,并要求法官回避及停止審判。
在后來(lái)的審判庭中,邱毅認違反“集會(huì )游行法”及妨害公務(wù),但強調是在安撫民眾,對檢察官將他求刑兩年六月,直指檢方濫權。全案辯論終結,訂于二月二十四日宣判。
在刑事部分辯論終結后,合議庭同意將盡快解除對邱毅的限制出境。至于毀損法院大門(mén)民事求償部分,邱毅當庭與高雄地方法院和解,并賠償四萬(wàn)四千元新臺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