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7日電 據金陵晚報報道,馬鞍山的網(wǎng)友留言提道:自己的一個(gè)朋友小倩,和她表叔年紀相仿,從小青梅竹馬,感情不知不覺(jué)產(chǎn)生。
表叔的母親和小倩的奶奶是同胞姐妹,略懂法律的他們擔心法律不允許他們的婚事。希望請法援熱線(xiàn)幫忙把把關(guān),看看法律到底是怎么規定的?
法援律師團王權律師表示,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3代以?xún)扰韵笛H結婚。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雖然沒(méi)有自然的直系血親關(guān)系,但也不得結婚,這主要是倫理道德的要求。
但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旁系親屬結婚,只禁止三代以?xún)鹊呐韵涤H屬結婚!按钡挠嬎惴椒ㄊ,以自己為一代,以父母為第二代,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三代,以此類(lèi)推。
本案中,小倩對于表叔而言,屬于三代以?xún)鹊呐韵笛H;但表叔對于小倩而言,卻屬于四代以?xún)鹊呐韵笛H。這種情況不屬于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范圍,婚姻登記機關(guān)可以為他們辦理結婚登記。(眭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