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7日電 中國法院網(wǎng)消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了劉翔申請執行《精品購物指南》報社肖像權糾紛一案。
2006年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劉翔申請執行《精品購物指南》報社肖像權糾紛一案,劉翔要求《精品購物指南》報社按判決書(shū)內容履行,支付2萬(wàn)元精神損害撫慰金并登報道歉。
因此案在審理期間即引起社會(huì )各界的極大關(guān)注,且《精品購物指南》報社仍對終審判決內容有不同意見(jiàn),故海淀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組織執行力量,在向《精品購物指南》報社耐心解釋判決內容及法律指導思想的同時(shí),將執行款項扣劃至法院,并將判決書(shū)主要內容刊登在《人民法院報》上,在短期內順利執結了此案。
此案的順利執結,起到了良好的社會(huì )效果,結案后,劉翔及《精品購物指南》報社的代理人均對海淀法院的執行工作表示十分滿(mǎn)意。 (王京)